我就是個俗人
到後來,我覺得只要有錢,我可以去做任何事情,哪怕不喜歡,不喜歡沒什麽大不了的,沒有什麽比錢更讓人快樂。
你可能會覺得我太惡心了吧,整個人掉錢裏,oh~隨你怎麽說,沒有什麽比錢更讓人快樂。我還是那句話。
七歲的時候,我覺得老師就是最神聖的人,那個時候覺得父母都沒有老師大,一心就覺得老師說的什麽都對。我覺得老師好厲害,整個班級的小孩兒都聽她的,所以那個時候我想當老師是覺得老師很酷。
十三歲,步入初中。初中的女孩子免不了被言情小說所毒害,恰好又是青春懵懂的時候,天吶,那個時候以為愛情都像小說裏一樣。我是個討厭的家夥,我不屑那些看言情小說看的入迷的女孩兒,明明我心裏想看的要死,卻裝作與眾不同的樣子,去圖書館借一些晦澀難懂的名著,如《茶花女》《穆斯林的葬禮》《巴黎聖母院》。我總覺得要想成為一個優秀的作家,我得看一點優秀的作品,那時的我,看起來真像一只驕傲的公雞。
那時好像也沒有讀太懂講了什麽,就覺得天吶好慘,新月太慘了,茶花女太慘了,卡西莫多太慘了。是不是很可笑,我也這麽覺得。十八歲的時候投稿了一篇公眾號文章,編輯給我發了稿費還給我送了一本書,書由自己選。我選了《茶花女》,可我從來沒有翻開過。
我後來發現,我不適合做作家,一點也不,所以我放棄了。不得不承認,對於“放棄”我還是蠻有天賦的。
十七歲的時候我又想成為一名老師,搞笑的是,我明明是一名藝術生,我卻想成為一名思想政治老師,盡管我的政治並不好,僅僅在及格分以上遊走幾分。
那個時候想成為老師不再是兒時的純真。而是想真正的教書育人,我想去支教,我想去教育資源缺乏的偏遠山區。我不是聖人,但是我想讓更多孩子走出大山,我希望每一個孩子都能無憂無慮的追求夢想。我想守住孩子最初的夢想,我想拉一把那些像我一樣成績不算太好的孩子,只要努力,我們還是可以追逐夢想的,我們也是可以擁有不一樣的未來。
你走的遠了,就意味著你得見到更多的骯臟。
你會覺得,這怎麽和我想象的不一樣,她或是他怎麽會那麽的討厭。安全期不要慌,這些都是小問題,你現在會覺得“我討厭她/他,所以我不要和他/她說話了,我們再也不要打交道了。”而以後你會“cao,真TM討厭她/他。”但你會熱情的過去和她/他打招呼,並且說“天吶,寶貝/兄弟,你的口紅色號好好看或者你今天狀態真好。”這是一個蛻變的過程,有的人才上小學就懂了,而有的人恐怕一輩子都不會懂。當然,我更希望你是屬於財多有顏型,那樣你面對討厭的人,就可以酷酷的做自己。
有錢的人從來不會說自己有錢,他只會說還是沒錢的時候最快樂,千萬不要信,baby,沒有什麽比錢更讓人快樂。你可以贊同或者反駁。
我可真是俗人,我知道你肯定這麽覺得,其實我自己也這麽認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