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嬌與誌明——尚未愛夠
張誌明喜歡吃便利店的肉醬意粉,有人問他為什麽喜歡?它真的有點鹹,肉也不多。喜歡就是喜歡,我喜歡她,她什麽都好。
他莫名其妙的離開,理由簡單的可笑,她還是在電話裏強忍著淚水叮囑他記得吃梨,在房間裏放濕毛巾。
朋友問她再見到他時會說什麽?用臟話罵他啊、可是一個轉身卻只說出了「好久不見」他濫情,他混蛋,他不懂關心人,但還是記得他全部的好,她還是相信他曾經真的愛過她,還是會在見到他的新歡後心酸的與自己對比,還是會因為想他而假裝傳錯簡訊。。。
明明很討厭他了,明明想要逃了,卻還是一再的與他糾纏不清。她告訴自己,該徹底痛快的離開了,沒有任何聯系。可她終究是敗給了自己。
春嬌說:我很努力的擺脫張誌明,最後我發覺,我變成了另外一個張誌明。
她說,太愛一個人大概就是這樣,會丟失自己的人格,一點點吸收對方的特質。時間是最好的醫師,幫你開刀,放了記憶和對方的習慣,而你一點都不知道,直到那個人再也不在。
她哭著對徐錚說,我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,都是他傳給我的,是他把我變成這個樣子的。我被他影響那麽深,深到自己都不知道被他影響。
你喜歡他,喜歡到說不出原因,喜歡到心疼,喜歡到他離開了,卻終究擺脫不了他在心中駐足的領地、
喜歡到不經意發現他在你心中某個重要的位置,居高不下,喜歡到有一天你突然說出他常說的話而瞬間失了音。。
縱使他傷你最深,還是覺得他對你最好,想出了一條他的壞,卻想出無數條他的好。相比之下,還是你年少輕狂吧,至少你仍然相信沒有什麽能打敗愛情,至少還願意為了愛情奮不顧身。那些種種理由都是不愛的借口。你不怕受傷害,朋友問你,再有一次重新選擇的機會你怎麽辦,你說還是選擇認識他,還選擇被他愛過。他並沒有為你做什麽,只是在你愛他的時候,真的愛了你。可你覺得,如此便足矣。
你說你不相信一個人會那麽快變化了感情,就像你曾經喜歡砂鍋面,但因為時間久吃膩了,就不再想吃了,但也是有個過程的。你不知道誌明是哪一刻開始以為自己不愛了。他那麽灑脫,坐上火車,就真的離開。
你還是認為他像個孩子一樣貪玩,遊蕩到天光,遊蕩到天光卻還不肯回來,但你不知道他是迷路了,還是真的不想回來。你說他是愛情中的戈多、也許,也許你真的值得更好的人。。。
你告訴自己該放棄的就要果斷放棄,但你心裏清楚的,若他哪怕猶豫甚久,卻還能出現在某個路口認真喊你的名字…你依然願意上前牽他的手,因為尚未愛夠。
曾經跟朋友說,從不會為了這種橋段雷同的情感片而矯情的哭,但看到春嬌在KTV唱歌,誌明在一邊大口大口的喝啤酒的時候,還是徹徹底底的感動了一把。她的臉上光線明暗交錯,臉上、心裏,包括歌聲裏都是完完整整的悲傷。他的眼角分明看到淚花。那一刻,覺得欣慰,那麽喜歡的人終於在失去後發現仍然愛她。
還好,他們在一起了。我不想醞釀悲傷了,我也想要開始幸福了。